8月18日,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会议并作主旨演讲,介绍了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方案。
张军结合检察业务数据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当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老娘舅”的新举措新成效——做实“平等保护”,2018年发布11项具体检察政策,明确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1年,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不捕率、不诉率为40.2%、27.2%,较2018年分别增加10%、12.6%;会同公安机关常态化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9000多家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深化诉源治理,发布14批63件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指导办案、警示违法,引领依法平等保护的社会法治意识……
支持民营企业守法经营、发展壮大,在做到真厚爱的同时,更要做实真严管。2020年起,检察机关创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这项创新机制落实得怎么样?张军以数据给出答案——截至今年6月底,检察机关共办理合规案件2382件,其中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案件1584件,对整改合规的606家企业、1159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另有13件案件中18家企业因未通过监督评估被依法从严追诉。去年,检察机关起诉单位犯罪6371人,同比下降40.6%,为2017年以来首次下降。“寓爱于管”,让一批涉案企业脱胎换骨,走上了依法合规经营之路。
检察机关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做得更实更深?张军指出,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携手工商联等相关部门,依法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更加积极主动促进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在监督办案中要更加注重加强与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的沟通联系,提高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针对性。要以更大力度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对涉企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推进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注入法治信心,张军特别指出,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做实诉源治理。特别是,要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促进企业犯罪治理。有条件的县级检察院,都要尝试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要紧紧依靠第三方机制,携手做好合规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和工商联携手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交流协作不断走向深入。2019年2月,最高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今年2月,全国工商联、最高检围绕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建设落实情况,组织各地工商联、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调研。在深入调研、广泛推荐的基础上,全国工商联会同最高检组织评选出北京市西城区工商联、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等100对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张军表示,检察机关将携手工商联,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倾心做实做好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各项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