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出席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讲话强调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9月22日上午,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奋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图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调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就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人民法院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立足司法工作实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研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把讲政治贯穿调研工作始终,推动法院系统理论武装走深走实。领导干部带头调研发挥示范作用,扑下身子、沉下心来,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大调研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开展调研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调研工作机制持续优化,组织实施、课题管理、成果转化等机制不断创新完善。调研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蹲点调研等传统方法继续发挥主渠道作用,同时信息技术深度应用有力助推调研工作提质增效。调研成果转化效果显著,一批重大调研成果转化为法律法规、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治理成效。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调研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做好调研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坚持把吃透上情和摸清下情相结合,必须坚持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必须坚持把调研作为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这些经验要继续坚持、不断发扬。
会议强调,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的历史方位,深刻认识人民法院调研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党的创新理论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新时代新成就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提供了广阔前景和舞台,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提供了不竭动力,智慧法院建设为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人民法院调研工作面临新机遇。同时,人民法院调研工作面临新挑战。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推动法院调研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聚焦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坚持调研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法院大调研工作格局,推动调研成果深度转化应用,奋力开创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新局面,以高质量调研服务保障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牢牢坚持调研工作正确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调研工作根本要求,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和研究阐释,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对党领导法治建设百年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系统总结和研究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的成功经验,不断丰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要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分析问题,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调研工作重点内容。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调研,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司法需求,加强重大发展战略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入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定调研课题,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抓好转化运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系统研究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开展调研,研究破解司法实务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开展调研,破除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提升司法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科学的调研方法。要坚持系统观念,自觉将人民法院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部署。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掌握法院工作真实情况,准确把握司法活动规律和工作发展态势,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要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同群众座谈、同一线干警谈心,了解新情况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调研,科学分析、深入研究问题,有的放矢作出决策。要坚持改革创新,在用足用好传统调研方法的同时,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研究解决问题。要突出法院特色,依托司法统计信息和海量案例资源,加强司法大数据实证研究,发挥司法工作“晴雨表”作用,为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会议要求,要健全完善调研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先调研后决策、调研决策联动工作机制,把调研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杜绝拍脑袋决策、调研走过场现象。要加强司法调研的组织管理,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研究室规划协调、各部门既分工负责又配合协作的组织实施机制,加强调研资源集约化管理使用,加大对重大问题的联合调研攻坚力度。要把调研课题作为司法研究的重要抓手,加强课题项目的统一规划和归口管理。要搭建全国法院调研成果共享平台,加强成果转化预期评估和规划,拓宽成果转化形式和渠道。要坚持全国法院调研工作“一盘棋”,优化整合调研力量。要坚持开门搞调研,持续深化院校交流合作以及与其他党政机关的协作互动,注重吸收各方面专家学者参与司法政策、司法解释、重大课题的研究论证,形成调研工作合力。
会议强调,要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研究室干部,选拔政治素质好、调研水平高、审判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充实到调研工作队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到研究室历练。要加强高层次调研人才储备,建立全国法院调研人才库,大力发现、培养、使用各条线优秀调研人才。要强化“全员调研”意识,把调查研究作为全体干警的基本功,加强调研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大力培养研究型干部、专家型法官,不断提高干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会议要求,要加强调研工作保障。要大力推进智慧调研建设,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调研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建设法院数字图书馆、档案馆,健全司法大数据归集共享机制,深化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调研工作中的运用。要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为开展调研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各级法院党组特别是一把手要定期调度调研工作,积极支持调研工作,带头参加调研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调研、人人善于调研的浓厚氛围。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青、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立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智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作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地方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分管调研工作的院领导及相关部门干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