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 责编:张齐云 时间:2022-10-29 浏览次数:2753

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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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进入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哪些新情况?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哪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还有哪些短板和不足,怎样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0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张军结合检察履职办案数据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保护责任尚待充分落实。张军说,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性地强化立法保障,专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国务院专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带动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覆盖,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检察机关全过程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修订后未成年人“两法”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对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责,赋予更重政治责任。在党中央高度重视下,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设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部门,地方检察机关跟进落实,已有2207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各级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携手政法各机关、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社会尽责共画‘同心圆’。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力量,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张军介绍了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今年1月至9月,涉罪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66.6%、57.6%,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8个、32.4个百分点,较2018年同期上升32.2个、34.4个百分点。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坚决依法惩治,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2018年至今年9月,共起诉16.9万人;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违反规定、拒不悔改的,依法起诉1877人。

——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治,2018年至今年9月,起诉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7万人,占判决总人数的42%,高出整体刑事犯罪24.3个百分点。对重罪轻判、量刑畸轻的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1065件,法院已改判486件。

——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一方面,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2020年至今年9月,共有3747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携手各方帮教知错悔改,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帮助走出困境、拥抱阳光。2018年至今年9月,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4万人5亿余元,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综合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助力重归快乐生活。

——深化融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为契机,创新部署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把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归口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统一办理,打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组合拳”。

——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能止于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力防相关案件反复发生。针对校园安全问题,2018年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4年来,检察机关携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没完没了”抓落实,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协同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11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1.5万个。

——依法能动履职,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检察机关坚持监督不替代、到位不越位,积极融入家庭保护,主动融入学校保护,扎实融入社会保护,有力融入网络保护,全面融入政府保护,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形成“化学反应”,让“1+5>6”,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与业务建设,提升监督办案能力。2018年至今年9月,最高检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定司法解释性质文件4件,发布指导性案例3批13件、典型案例14批75件,编写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教材,举办专题培训15期,力促未成年人检察官当好“四大检察”业务“全科医生”。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引领检察履职还有欠缺;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还有差距;以检察履职融入其他‘五大保护’还不够有力有效;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力量还很薄弱,尚不能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更高要求。”张军报告了当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张军提出补短板强弱项的四方面举措:优化、做实“全面保护”,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四大检察”综合保护,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助推“六大保护”,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张军最后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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