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落百谷生,家国春正浓。正值全国法院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4月20日至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轻车简从,率调研组前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调研,实地了解法院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通过主题教育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和困难。刚下火车,调研组就直奔调研点。
在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太湖生态岛巡回审判点的法官工作室,看到一旁竖着的“天平绿色讲师团”牌子,张军询问工作室的3位年轻法官,“讲师团的对象是谁、讲授内容有哪些?”“社区、企业、村镇都讲,每次都有很多群众自发参加,咨询法律问题。坚持下来,效果还不错,我们能感到大家保护环境的意识一天天增强。”“这就把司法向前做了延伸,法官不能只是坐堂问案,年轻法官更要多深入基层,多和群众接触,把‘抓前端、治未病’结合审判实际做实。”通过鲜活的案例做好普法宣传,让群众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司法意识。“这才是司法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效果也会更好。”
4月20日,调研组在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太湖生态岛巡回审判点调研。
在苏州生态涵养发展实验区湿地生态安全缓冲区、在南京环境资源审判长江新济州研究修复基地,调研组实地了解了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情况,看到了环境资源法庭通过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建设公益项目等方式,实实在在让生态环境得到休养生息的做法和成效。张军指出,“惩罚不是目的,根本是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到实处,发挥司法审判的作用,助力把绿水青山守护住。”
近年来,江苏法院审理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有的以典型案例形式发布,有的入选指导性案例,还有的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调研期间,苏州中院院长蔡绍刚、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结合这些案例,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江苏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整体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在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中的最大问题就是整体效能还不够。有的工作,单靠法院推动,力度不够。”
4月20日,张军院长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研。
针对这样的问题,张军与大家沟通,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法治,生态环境本身就是营商环境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就是生态环境,法治就是营商环境。在新发展阶段,环境资源审判要想发挥更大作用,更好融入、促进社会治理,就要把能动司法的理念真正落到实处。要携手公安、检察、环保、林业、渔业等部门以及科研院所,解决司法审判前端和后端的问题,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要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作用,促进行政机关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促进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和环境意识,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基础。
江苏法院受理案件数曾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近年来案件增长势头明显放缓。这背后作出了什么样的努力?带着这个问题,调研组特别了解了江苏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的经验和问题。
“我们把诉源治理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每个环节都有比较有特色的做法。”聆听着江苏高院同志的介绍,调研组一行来到了江苏法邮集约化服务中心。“我们把周边多个法院的送达工作集中在这里,明确程序规范、工作机制和要求,送达效率、成功率都明显提高。通过‘电子+邮寄’的方式,目前超过80%的诉讼材料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并确认签收。”听了工作人员介绍后,张军指出,“送达很重要,社会流动性大,送达也很难,大家创新机制,汇聚社会的力量,把法院的任务和相关部门一起来完成,提高审判执行质效,最终体现为提高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这是把诉源治理做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4月21日,调研组在江苏法邮集约化服务中心调研。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地处南京市中心区域,去年一审民事案件下降3.4%,今年一季度继续下降,特别是劳动纠纷案件下降超过15%。“以继承纠纷为例,往年平均受理200件左右,去年只收到40件。”听了秦淮法院院长周守忠的介绍后,张军指出,“中心城区往往人员密集,商业活动、人员交往复杂,纠纷也相对多一些。中心城区的案件能够实现下降,说明诉源治理抓和不抓大不一样。”秦淮法院根据案件类型,设置了家事、物业、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等多个专业化纠纷调解室,调解员、指导法官、法官助理、事务助理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室内既有“疾风骤雨”,也有“和风细雨”,张军抓住间隙参与做调解工作。在商事调解室,张军对被告的代理人说,“您是公司法务,懂法,多跟领导讲讲法律规定,还是得合法经营,公司才能走得长远。”在家事调解室,张军对闹矛盾的老两口说,“您二位都这个年纪了,两口子过了这么多年了,再好好琢磨琢磨,别一时冲动。”“诉调对接工作还要再往前延伸,更进一步融入社会治理。如果通过我们的案例指导、普法宣传等工作,能够让矛盾纠纷在激化前,在社区、村镇就能及时化解掉,纾解群众心结的效果就会更好,司法审判就会为社会治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4月21日,张军院长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调解室调研。
在苏州中院,执行局局长沈如介绍,“有个企业有40名职工,经营中暂时遇到困难,我们积极和各方当事人沟通,最终确定用企业生产的利润逐步还债的执行方式。这样债权人的权益确能得到保障,企业也保住了,40名职工的岗位也保住了。”张军指出,“民生无小事。40名职工的岗位背后是40个家庭的生计。这样创新工作机制,就是能动司法理念的落实,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具体体现。”张军继续问到,“有多少案件执行难、执行不能是因为一审、二审或者调解工作没有做到位形成的?你们有什么措施?”“我们把执行情况纳入对一、二审法官和调解员的考核项目,比如在考核的时候,正常审结的案子算1件,如果判后能够督促履行的算1.3件,这样法官就有动力从一开始把案结事了的因素考虑进来。”“执行领域也需要‘抓前端、治未病’。要通过科学的考核指标设置,让法官从一审开始、在调解时就考虑到后续可能出现的执行问题,从而促进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问题。”
“近年来,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法院一直积极主动接受监督,我曾多次参加联合调研、旁听庭审等活动,从中感受到法院是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做到了实处。”在江苏高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受邀参加的全国人大代表蒋立、刘忠斌,专家学者代表王树义、刘昌景对近年来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认可,并结合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围绕人民法院进一步延伸环境司法职能、加大稳企护企工作力度、更好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通过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社会法治理念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江苏高院刑一庭庭长孙晋琪、民三庭庭长汤茂仁介绍了近年来的工作情况,重点谈了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张军认真聆听,不时插话回应。
4月22日,调研组一行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一同听取江苏法院工作情况介绍并座谈。
“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江苏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江苏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取得的,离不开江苏省委、人大、政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张军指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大局、积极融入大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充分考虑‘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对照这些标准,找到我们自身跟不上、不适应的地方,从而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张军对江苏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以求真务实的主题教育带动促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央专门部署开展主题教育,就是要让大家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实际,通过主题教育推动政治和业务建设做得更实,工作取得更大成绩。要扎实推进理论学习,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务实成效,避免形式主义。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到基层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要认真检视整改,找差距挖潜力,不断强化建章立制、大力推动发展,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以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审判工作的现代化首先要求司法理念的现代化。审判工作绝不仅指坐在法庭上审理案件,要向社会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要转变工作思路,善于发现案件的规律及反映的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特点和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完善社会治理。要重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作用,通过典型案例宣传等工作,努力为社会法治意识养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法院和法官的贡献。
以科学的司法审判管理激励推动法院法官创优争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审判自觉,仅靠教育、觉悟还不够,还要有科学的审判工作质量指标管理体系。院党组、院庭长要把责任担起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体系,激励、促进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要抓实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主动接受各方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同时逐渐优化法官依法履职的内外部环境,树立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
调研组还看望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干警。“多年来,江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及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三巡各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帮助。”结合干警们在座谈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张军指出,“这次来巡回法庭,是问候大家,也是落实主题教育巡回指导任务的要求。大家要与本部保持一致,拿出必要的时间,专心致志学思想,扎扎实实建新功,把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到司法审判中,让人民群众通过我们的司法审判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本身就是厚爱。巡回法庭要把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希望大家在这里能够愉快地生活,更好地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4月22日,调研组一行看望慰问第三巡回法庭干警。
调研组一行还看望慰问了一线法院干警,与诉讼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调解员、学生志愿者、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一线办案情况。
调研期间,张军与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省委副书记邓修明举行了工作会谈。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韩立明,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曹路宝参加有关调研活动。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一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