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纳民意 绿色风尚入人心 ——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征求意见侧记
来源:六盘水日报 责编:张齐云 时间:2022-08-20 浏览次数:13303

做好垃圾分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流火七月,一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民意征集,在六盘水全面铺开——

“群众垃圾分类的意识还不强,应从源头加强宣传引导。”

“现阶段农村垃圾分类仍存在基础设施不足等问题,能否先在城镇范围实施,待条件成熟后再推广到农村?”

“建议细化奖励条款,激发群众的积极主动性。”

“管理责任人的划分太繁杂,建议进一步梳理并精简。”

……

一条条立法建议,汇聚了民智、体现了民意,更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坚持和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从征集立法项目到拟订法律草案,从法案提请审议到修改完善,坚持通过座谈会、论证会、专家咨询、立法调研、报纸、网络媒体、书面发函等,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凝聚共识,使立法更接地气、察民情、惠民生。

截至目前,《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共征集意见建议440余条次。

聚焦民生,推动垃圾分类立法

垃圾分类,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生大事。

心怀“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加快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法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

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不断增长,六盘水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生活垃圾年处理量已达73万吨,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

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六盘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纳入重要议程。

2021年3月,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施行《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使得我市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初步形成。

由政府规章到人大立法,六盘水市加快垃圾分类立法步伐——

12月9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六盘水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组建起草专班并明确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牵头负责《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20日,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立法计划,将《条例(草案)》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

在《条例(草案)》起草过程中,市起草专班分别到省内、省外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并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在完成立法调研、文本起草、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听证会、论证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审查、风险评估等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形成初稿报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条例(草案)》经第九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定;6月23日,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广纳民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新形势下,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条例(草案)》中的条款,是否符合城乡实际、是否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利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走进基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我们这次来,就是要听取大家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意见建议,你们的看法非常重要。”在水城区玉舍镇的座谈会现场,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杜梅开门见山,希望大家畅所欲言。

玉舍镇宣传委员张兵率先发言,“现阶段我觉得应该更加注重宣传引导,处罚针对个人的话,执法难度很高。”“《条例(草案)》处罚的条款过多,处罚与奖励不对等。”

新发村支书张荣海、玉舍社区支书崔同友表示赞同,“《条例(草案)》中,基层的管理责任人没有执法权,这个需要解决。”“社区的经费有限,处罚金额过高的话,基层很难承受。”

有了好的开头,气氛渐渐热烈起来,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基础设施的完善、厨余垃圾的处理等,代表们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垃圾分类的很多工作,与我们基层干部直接相关,今天大家提的意见建议都很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坦言,到基层向大家征求意见建议,就是为了更好地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提高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修法步伐,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同样的调研座谈,在六盘水各市(特区、区)分别举行。

在水城区,市场监管部门代表提出,“六盘水虽然是工业城市,但农村依然占了较大比例,许多条件尚不具备,可否采取先城市、后农村的方式,分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

钟山区代表提出,“很多情况下,责任经营主体与管理责任人会出现交叉,应明确责任界定。”

六枝特区代表提出,“建议把垃圾分类的宣传进一步细化。”

……

除了征求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法律专业人士、高校知识分子等群体,也是垃圾分类立法征求意见建议的重点。

走进位于市中心城区的贵州屋脊律师事务所,关于垃圾分类立法的讨论正在进行,律师代表们从专业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座谈中,律师林娜建议,增加“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没有严重情节且自愿参加市、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她的理由是,立法应体现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分类问题。

“现在其实很多垃圾都是可以二次利用的,发达城市的部分小区已经早就开始有偿回收垃圾,这样其实无形中就已经垃圾分类了。”对此,律师何志丽建议,应鼓励有偿回收垃圾的发展。

作为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贵州屋脊律师事务所积极带动,全市61家律师事务所300余人参与到立法意见建议征求中。

汇聚民意,广泛凝聚立法共识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六盘水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意见建议征求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通过不断完善民主立法的方式和机制,更加广泛地凝聚立法共识,进一步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

2022年7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报纸、网络媒体等发布公告以及发送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7月8日,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省直各相关部门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

7月11至19日,市人大法制委率起草专班等一行,到各市(特区、区)及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征求意见调研工作;

7月20日,在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法制委组织起草专班等对《条例(草案)》进行集中修改;

7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条例(草案)》并原则同意修改完善后的《条例(草案)》;

7月27日,组织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市(特区、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市起草专班等召开修改论证会,并对《条例(草案)》作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月28日,市人大法制委通过书面形式征求了所有市领导、各高校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市(特区、区)党政主要领导的意见。

7月29日,再次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意见。

……

在此期间,市人大法制委共组织召开调研征求意见座谈会、修改会、论证会等各类会议30余次,充分征求了各级各部门、各市(特区、区)、乡(镇)、村(居)、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行业协会、立法咨询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等意见建议。

其中,报纸、网络媒体、书面发函等征集到意见建议52条次,省人大专家论证会征求到意见建议36条次,调研座谈征求到意见建议326条次,修改论证征求到意见建议45条次,通过以上各种途径和形式共征集到意见建议400余条次。

据悉,《六盘水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已于8月17日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近期,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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