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六盘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六盘水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六盘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编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逐项编制完成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巩固“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准入不准营难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按要求归集和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案例,破除各种形式的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及隐形壁垒。(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四)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配合修订《贵州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五)强化“贵人服务·热忱凉都”品牌建设,持续贯彻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营商环境专题培训,学习贯彻《贵州省2023年度市(州)及县域营商环境评估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以企业获得感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制度,运用好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和意见转办平台。(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
(六)配合开展《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推进科技管理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三分离”,健全推动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制度机制,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积极配合制定《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建设用地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使用权工作,促进空间合理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八)配合制定持续强化依法治污贯彻落实措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一)编制六盘水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围绕服务“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建设“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统筹安排立法项目,研究制定《六盘水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六盘水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其他部门)
(二)完善行政立法程序制度,推动修订《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提高法规规章起草质量。推动制定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规定,加强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提升行政决策质量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认真听取法律顾问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0%开展合法性审查。(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认真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决策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加大公众参与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利益有关群体的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而未纳入,未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五)持续强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快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更好服务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四、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下沉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的指导监督,规范乡(镇、街道)执法。规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巩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二)大力规范行政执法,制定实施六盘水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2023年底前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普遍建立,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责任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及时公布典型案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
(四)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依法开展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制售假劣农资、农产品非法用药和非法添加、生猪私屠滥宰等专项整治,保障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创新多元化生态损害赔偿模式。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六)加强水行政执法。开展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依法处理侵占河湖、妨碍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七)依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重点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治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完善《六盘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二)提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配合做好《贵州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工作。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深化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经营性自建房、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规范慈善活动,依法维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城乡低保兜底保障功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六、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社会保障、劳资债务、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文件精神,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2023年村(居)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增加20%。加强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三)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学习贯彻《贵州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贵州省行政处罚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贵州省土地批复类行政复议案件审查要点与审查标准》,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推进我市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好《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司法鉴定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全市50%的司法所完成规范化建设。学习宣传《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加强学校法治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副校长普法工作手册,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加强制约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市政府各部门和县级政府及其部门普遍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发挥日常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级其他行政执法部门)
(二)加强审计监督,组织开展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产收支情况审计,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促进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三)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市内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管理,探索建立协同监督专家库,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数据采集机制,做好绩效评价工作,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发挥司法监督作用,持续推进降低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率、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工作,按期办复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八、加强科技保障,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动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服务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强化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六盘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二)完善提升“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汇聚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构建“一网统管”体系,推进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应用,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配合省级制定网上服务型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配合制定《贵州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人员培训,提升热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参与政务服务事项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区等区域合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加强组织保障,推动任务落实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强化转化运用,推动政府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二)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实施成效作为衡量各级行政机关履行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加强指导、监测,推动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三)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学习借鉴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经验成果。扎实做好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梯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六盘水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任务落实情况中期自查评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