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公布旅游市场整治三起典型案例
来源:六盘水市文化... 责编:张齐云 时间:2022-07-05 浏览次数:3077

2022年上半年,六盘水市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旅游市场整治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不合理低价游”“非法旅游购物”等七个旅游市场乱象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有关典型案例,提醒全市旅游从业者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牢牢守住凉都旅游一片蓝天净土。

案例一:六盘水某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案

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专项整治实地检查中发现,六盘水某旅行社有限公司长期组织实施旅游行程中含有购物场所的线路,并在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有意不注明购物场所的名称及停留时间,侵害游客权益,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其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九款的规定,涉嫌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的事项。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规经营行为,并给予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贵州某旅行社未按照规定租用车辆案

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专项整治实地检查中发现,贵州某旅行社服务网点在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发团前,与运输企业签订包车合同未约定运行线路,其行为违反了《贵州省旅游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嫌旅行社未按照规定租用车辆。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贵州省旅游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规经营行为,作出了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六盘水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六盘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六盘水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副食品销售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进行调查,查明该商贸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促销产品为目的,不定时组织消费群体到周边景区或农家乐开展聚餐活动的事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其违法行为,作出了对该公司给予罚款2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玉某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盘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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