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两级法院集中宣判26件“百日行动”相关案件
来源:六盘水中院 责编:张齐云 时间:2022-07-17 浏览次数:104495

为深入贯彻落实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7月11日至13日,六盘水市两级法院对审理的26件“百日行动”相关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六盘水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1名故意杀人罪犯执行死刑。本次集中宣判涉案被告人31人,涉及危险驾驶罪、贩卖毒品罪、诈骗罪、抢劫罪、盗窃罪、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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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等刑罚。其中,盘州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吴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人民法院未采纳检察院建议宣告缓刑的意见,该案被告人吴某在不具有从事旅客运输营运资格的情形下,擅自驾驶其所有的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有偿运送学生,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在运输途中被民警查获,故对其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被告人吴某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非系校车、营运车辆而非法运送学生,社会危害性大,故认为不符合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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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何某、朱某田、杜某玉、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系涉网络犯罪案件,该案被告人何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组织被告人朱某田、杜某玉、黄某为他人实施的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因而获刑。

本次集中宣判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基层村(居)干部代表参加旁听,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当前,六盘水市两级法院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社会治安问题为着力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审理、从严打击,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有力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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